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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廊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行與北京匯源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申請實現(xiàn)擔保物權裁定書公開。
文書顯示,廊坊銀行申請拍賣、變賣北京匯源公司名下坐落于北京市順義區(qū)的12幢樓房產(chǎn)及土地使用權,廊坊銀行對所得價款在有財產(chǎn)擔保的優(yōu)先債權4.85億余元范圍內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北京匯源公司稱,對該申請有異議,案涉土地使用權及房屋雖然登記在北京匯源公司名下,但實際權利人是匯源集團,且相關方正對欠款清償問題協(xié)商和解。
法院認為,在相關案件審理過程中,已對北京匯源公司關于訴爭抵押財產(chǎn)雖登記在其名下,但權利歸屬于匯源集團的意見進行實質審理,并在此基礎上確認訴爭抵押權的有效設立,故北京匯源公司在本案中再次提出該異議意見并非實質性異議,不影響法院依法裁定準許拍賣變賣擔保財產(chǎn),故法院認定廊坊銀行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予以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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